(澳門電台消息) 修改《道路交通法》法案建議引入扣分制,禁止行人過馬路時使用流動電話,並規範輪椅通行規則。 街總副理事長、交諮委張淑玲認為,法案很多內容在諮詢時已有較大共識,回應了社會訴求,但扣分制只針對若司機沒有服從執法人員命令、違反禁止標誌,較內地和香港的扣分制範圍狹窄,希望未來有條件下適當增加內容,加入衝紅燈、超速和毒駕等。 另一名交諮委古慶祥稱,不專心過馬路為造成交通意外成因之一,相信當局開展研究後作出相關補充,平衡執法力度和市民日常生活習慣。他認為要改善過路安全,除了法例完善外,亦需要加強教育和優化道路規劃。(葉永貞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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