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司警先後接獲十一名男女報稱墮“公檢法”電騙,損失折合共六百三十二萬三千多澳門元,案件損失最大金額為二百四十三萬港元。司警接報調查案件,暫未有人被捕。
十一名事主包括四男七女,八人為青年,三人為長者,當中七人為本澳居民。
司警表示,案件損失金額最大達二百四十三萬港元。該案中年男事主報稱去年十月下旬手機收到某政府部門人員來電,對方說出其回鄉證號碼,並指其內地手機號發放大量虛假訊息,要求配合調查。電話隨即轉線至“內地公安”,對方指示事主下載應用程式視像問話,對話間又再指其涉金融犯罪,同時展示一張拘捕令。事主信以為真,交出銀行帳戶資料及密碼,以及轉帳到指定帳戶用作“資金審查”。
十一月下旬,該名“公安”再聯絡事主稱已證事主清白,但需支付“保證金”才可退回款項,事主當時已經身無分文,該名“公安”便建議他先貸款三十二萬元交“保證金”,便可取回款項。
直至本月中,還未取回任何款項的事主又被要求抵押樓宇籌錢,此時事主才感到受騙,向司警報案,報稱損失共二百四十三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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