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交通事務局表示,經與內地相關部門協調,“澳車北上”新申請和再次申請,下月 (2月)起毋須再上載車輛登記摺和車契,“跨境車輛資料證明”提交時序相應提前,以及增設停留內地天數查詢功能,從多方面優化系統及申請流程。 當局稱,市民網上申請時,並須在“註冊入境申請”階段或再次申請時已具備“跨境車輛資料證明”,加快審批程序;而申請人需按照相關車檢中心要求,在證明有效期內,預約並完成驗車;倘涉及多位車主共同持有車輛,可按系統提示向局方提交相關文件。 “澳車北上”系統並增設車輛停留內地天數查詢功能,網頁版和應用程式都可查詢。(林智文 鄭家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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