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廣東省紀委監委今日公佈,日前經省委批准,對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羅冀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羅冀京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大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職工錄用、崗位調整、職務晉升等方面違規為他人牟取利益;洩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事項;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崗位調整、職務晉升、企業經營等方面牟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羅冀京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羅冀京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羅冀京,現年59歲,海南樂東人,歷任廣東省委組織部副廳級組織員,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廣州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市行政學院)校長(院長),廣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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