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湖北省黃石市中級法院今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中國田徑協會原主席于洪臣受賄一案。黃石市檢察院指控,于洪臣非法收受財物逾2,254萬元人民幣,其中350萬元尚未實際取得。于洪臣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案件擇期宣判。
黃石市檢察院指控:于洪臣先後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中國足球協會副主席、黨委書記,國家體育總局田徑運動管理中心主任,中國田徑協會副主席兼秘書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經營、聯賽晉級、職務競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10年4月至2023年2月,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254萬餘元,其中350萬元尚未實際取得。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于洪臣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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