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繼續細則性審議無線電通訊法律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在會後稱,小組會希望於農曆新年前完成問題集提交政府,之後邀請政府代表與會討論。 法案列明對行政違法行為的處罰,黃顯輝表示,委員會關注觸犯行政違法行為不排除同時構成刑事罪行,建議在行文中列明不影響其他法律規定的刑事責任,避免執法者有誤解,將涉及刑事違法的行為非刑事化。 法案又建議違法者若在期限屆滿仍未繳付罰款,稅務執行部門須根據稅務執行程序的規定作強制徵收,黃顯輝稱,做法與現時的一般程序有區別,委員會關注相關命令式的規定如何與稅務法典有關條文做好銜接,希望當局進一步說明。(曾雪菲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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