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中山紀檢監察今日通報,日前,經中山市委批准,中山市紀委監委對中山市石岐街道黨工委原書記勞國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套公款設“小金庫”
經查,勞國南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旅遊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在職工錄用方面違規為他人牟利;違規套取公款設立“小金庫”,部分用於個人開支;紀法意識淡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牟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勞國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勞國南開除黨籍處分;由中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山市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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