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政府分 2個階段提交法案處理法律及法令適應化和整合。法務局局長梁穎妍表示,首階段將處理 1976年至 1993年期間所頒布且仍生效的法規,次階段將處理 1994年至 1999年 12月 19日的法規。 行政會已完成討論首階段的適應化和整合法案。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法案是對 1976年至 1993年頒布且仍生效的若干法規作適應化及整合,並與現行法律制度不協調甚至無法執行的法規,在不改變其原有政策下作輕微修改,涉及 204項法規,爭取明年 (2025年) 中旬獲立法會通過,他並預料今年中會提交第 2階段的法案,將涉及處理 215項法規。 特區政府 2017年和 2019年已以法律形式確認 746項法規被默示廢止或失效,以及廢止 17項已沒有存在價值的法規。 (李惠珊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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