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繼續細則性審議物業、商業登記及公證的電子化法案。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在會後稱,將收集問題集交予政府,盡快邀請政府代表到小組會說明。 他稱,法案提出多項創新建議,包括建議登記官可將部分登記行為交予在登記及公證機關執行職務至少 5年的工作人員。小組會希望政府詳細說明權力下放的原因,以及相關人員是否需接受培訓、是否具備知識能力處理等。 另外,法案建議公證員可和訂立行為人開展遠距離視像會議,以電子方式作公證行為。黃顯輝稱,委員會關注公證行為的業務範圍和技術安全性問題,例如 AI模仿聲音和影像等,希望政府說明有否手段避免有人使用科技作虛假聲明詐騙等。(郭錦冰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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