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細則性審議修改電子政務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會議。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稱,政府正考慮研究創設經由統一平台專設的電子資料庫,減少申請者申請不同政府服務時,重複拍攝或上傳收入證明、學歷等文件。委員會關注相關文件如何產生法律效力。 法案建議擴大電子政務適用範圍,包括應用於司法機關及公共部門工作。李靜儀表示,現行涉及法院傳喚通知包括以掛號信、司法機關人員上門通知或公示通知,而公示通知是指張貼告示於法院、市政署大樓、被通知者在澳住址,以及刊登各 1份中葡報章上。假設法案獲通過,將以上載公示於司法機關網站取代張貼於法院、市政署大樓。 法案亦建議若收件人選擇以指定電子方式接收政府服務通知,部門發送通知至指定電郵 3天後,將默認對方已接收通知。政府相信可提高部門行政效率。(李惠珊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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