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澳門旅遊大學法律制度獲立法會細則性表決通過,4月 1日起生效。旅遊學院將更名為旅遊大學,法律設有過渡規定,學校人員採取“新人新制,舊人舊制”。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稱,學校改名為旅遊大學後更適合,其中 1個有利因素是更有條件在鄰近地區、尤其橫琴設立校區,這是政府希望達到的短中期目標;設立校區後,首要職責是要培養大灣區旅遊相關的專業人才,長遠希望做到為國家培養旅遊相關人才。 旅遊學院院長黃竹君稱,學校改名為旅遊大學後,未來需要在學科建設下功夫,現時內地對研究生和博士生有很大需求,她希望加大學科建設,增加新課程。因應學校將在橫琴和大灣區有大發展,校方會擴大收生,並在師資團隊建設多下功夫。(謝娜娜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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