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立法會大會一般性討論《經濟房屋及夾心房屋的樓宇獨立單位的移轉制度》法案,經過1個多小時討論,不少議員發言難以理解政府的立法理據,並擔憂實務操作的問題,亦有議員質疑政府立法為繞過土地法規定。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稱,立法是“就住土地法嚟做”,已諮詢不少部門的法律專家,但沒有聽到有問題的聲音,反而想不到在立法會聽到“咁大的反對意見”。強調立法主要是簡化內部程序,對小業主業權及權利完全無影響。
政府官員及立法會部分議員各執一詞,爭持不下。立法會第一秘書何潤生動議引用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一百一十四條第四款“在有必要時,全體會議得議決將法案的內容分開進行討論”,建議下次會議再作詳細討論,獲得立法會大會廿九票贊成、一票棄權通過。
立法會主席高開賢表示,由於政府未能清晰釋除議員疑問,宣佈經立法會大會表決通過,押後討論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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