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立法會全體會議今晚加班到9時半完成新《道路交通法》法案的引介階段,擇日再進行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開宗明義指出,這個法案唯一新增的只是“扣分制”,其餘都是罰則輕重改變的細節。
交通事務局長林衍新強調,本澳參考內地及港台,引入“扣分制”,駕駛者不遵守特定的禁止標誌交通信號的指示等行政違法行為將作扣減分值紀錄,而這些交通信號現時約29個,“扣分制”範圍是當中的17個。根據警方過去三年紀錄,這17個交通信號中,只有5個有處罰紀錄,最多的一個一年處罰約60多宗,餘下12個交通信號近三年均沒有處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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