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立法會全體會議完成新《道路交通法》法案的引介階段,焦點在“扣分制”。多位議員就“扣分制”表達意見,梁孫旭反映駕駛者擔憂“扣分制”會矯枉過正,亦不同意“扣分制”不設清零機制。李靜儀亦認為應設有清零機制,亦反映職業司機擔心易中招。李良汪則反問“既然過往數據不多人觸犯相關交通信號,點解要列這些作扣分制標準,不要為扣分制而扣分制。”
黃潔貞則擔心“扣分制”與其他違法行為會存在重罪輕判或輕罪重判問題。顏奕恆則要求交代“扣分制”引入的目的及政府希望達到的目標。謝誓宏、高天賜同樣問及為何要引入“扣分制”。馬耀鋒問“扣分制”的立法原意及必要性。鄭安庭認為鄰近地區都有清零周期,為何本澳沒有。陳亦立則認為應取消“扣分制”。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強調法案唯一新增的是“扣分制”,要取得的共識是實行與否,顧及到法案難以達到共識,“三十個人有三十個意見,駕駛者有駕駛者的角度,行人有行人的角度”,故政府持開放態度,進入細則性時可逐條條文商議,亦相信未來有不少地方會有改動,最終版本與現時的最初文本可能會有很大轉變。並提到,即使現時交到立法會的最初文本,亦已經歷多個版本的修改,坦誠在政府內部達成共識也不易。
儘管今日只是引介法案,不進行討論,但多位議員仍就條文內容提出疑問,包括輪椅通行、禁止行人過馬路使用手機、逃避責任罪等。羅立文重申,政府持開放態度逐條逐條條文傾,“我哋不是聾的,聽到社會的聲音。”交通事務局長林衍新補充,願意細則性討論時多與議會交流,爭取最大公約數,至於“扣分制”的清零問題,亦願與議會再溝通,“扣分制”雖有阻嚇性,亦不會濫罰,職業司機毋須過份擔心。
另外,林宇滔、李良汪質疑法案抵觸“立法法”,法務局代表回應指,法案與“立法法”兩者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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