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政府代表到立法會引介修改《道路交通法》法案,未進入一般性表決階段,立法會之後再安排會議,而政府未有在法案內建議生效日期。列席會議的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稱,會建議法案通過後,經一段較長時間才生效,因需要補充法律等配合,亦需時宣傳法律。而法案唯一新內容是加入“扣分制”,希望立法會共識是否行“扣分制”,並強調扣分制的必要性和目的是為加強行人和駕車的安全。 羅立文形容法案難達到共識,在政府內部討論亦經過多次修改版本,因行人和駕駛者各有立場看法,強調政府對法案討論是持好開放的態度,會有特別大彈性討論空間,希望與社會大眾達至最大共識,已有心理準備最終法律出台會有大改變,但若法案獲一般性通過後,開放討論空間則不會包括取消“扣分制”,但可就扣分和處罰程度問題討論。 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強調,今次引入的“扣分制”是就違反指示標誌範圍,提議違反 17個指示牌將列入扣分範圍,而現時建議引入的“扣分制”屬半洗底,至於能否清零再計,政府持開放態度。(李美琪 謝娜娜 鄭家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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