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深合區印發封關運行信用信息管理使用(暫行)辦法的通知。明確對在深合區內設立或駐深合區的企業、單位和學習、就業、創業、生活等的個人備案管理。對信用信息良好的企業、單位和個人,建立“二線”通行“白名單”制度。 對違反海關行政處罰條例、珠海反走私條例等監管規定,在反走私執法中出現構成犯罪、被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者,或應當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者,列入“分線管理”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並錄入企業、單位和個人信用檔案;相關管理期限 1年,期限內再出現同類情形,則重新計算管理期限。 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個人,將在管理期限內移出“二線”通行“白名單”,被列為重點監管對象,與經指定的“二線”通道出入合作區;嚴重失信名單的企業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將被約談,被加大日常監管和查驗力度、提高隨機抽查比例和頻次等。 (林智文 雷翠雲)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