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有內地遊客前往雲南旅遊時,疑因在麗江一家玉器店內沒買玉器,被導遊中途趕下車。麗江市委宣傳部表示,相關部門已經在調查,將就此事發佈情況通報。
據報道,春節期間,田女士一家五口跟團前往雲南昆明、大理、麗江等地旅遊,該旅行團是她提前一個月花費17,000元左右訂的。旅行社承諾春節不漲價並簽訂了合同。惟旅行第三天,導遊帶著旅行團到了麗江一個賣玉器的地方,讓大家挑選玉器。
導購員很熱情地為她介紹,一款玉器標價2萬元,另一款標價5萬元。田女士表示,如果確實貨物值這個價,她也願意購買,但她實在沒辦法確認,就跟導遊說不買,“不想導遊卻表示,不買就必須下車離團,當時導遊的說法是票搞錯了,我們不是這個團,應該是在(車牌號)3181的車上。”“當時也不知道在什麼地方,行李也在車上,我就給當地文旅局打電話投訴,也報了警。”2月13日下午,田女士在抖音上發佈了自己乘坐警車的視頻,“給家人報平安”。她此前還發佈“被趕下車”的視頻,引發網友關注。
2月13日下午至14日,田女士一家被轉移到另一個旅行團,但前後兩家相關的旅行社都給她打電話,要求刪除“被趕下車”的視頻。她回覆說,“希望涉事導遊道歉,否則不刪視頻。”不少網友發現,該視頻已於2月14日下午被刪除。田女士表示,視頻並非她自己刪除,而是被人以侵犯名譽權和肖像權投訴了。
田女士今日發佈一段講述事件經過的視頻,稱涉事旅行社給她退了10,000元的未完行程費用,但不是網上說的補償費。“除了沒收到導遊的道歉,對麗江文旅局和旅行社的態度很滿意。我們只是普通老百姓,不想再因為這事被打擾了,只想事情盡快有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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