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行政長官批示,頒布特定澳門居民自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進口的供個人自用或消費的貨物表,下月 (3月) 1日起生效。 在橫琴深合區學習、就業、創業或生活,且已納入允許攜帶動植物產品進入深合區適用人員名單庫的本澳居民,屆時可攜帶符合特定種類及數量的動植物產品經橫琴口岸返澳自用,毋須申請進口准照或申報,每人每日限 1次攜帶各類貨物總重量不超過 5公斤。 另外,每名飼主每次僅限攜帶 1隻寵物犬貓,且須具備經市政署識別的電子植入物、由市政署簽發的“犬貓國際防疫注射證書”及有效“往返深合區簽注”。 (鄭裕華 何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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