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環保局表示,已制訂《地盤污染控制指南》等相關指引,當中包括取得《噪音法》例外許可工程應遵守的要求和標準,建議相關部門加入至判給條款。環保局也會與相關部門溝通並巡查,倘發現違反《噪音法》會依法處罰。公共建設局亦指出,工程監督單位會監察施工期間的噪音情況,採取可行的降噪措施或調整工序及時間,儘量在施工及市民作息取得平衡。 議員林宇滔書面質詢,會否修法要求取得《噪音法》例外許可的所有工程提交相關施工方案,而非僅限打樁工程。環保局回覆時指出,有關規定僅因打樁工序受地質條件限制的特殊性才作出,暫無計劃作進一步修訂。(陳嘉信 李芬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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