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保安部隊成員知法犯法,訛稱可協助入股教育中心,詐騙友人50萬港元。事主投資後一直無法收到協議的分紅,同時亦無法取回投資款,追討不果向司警報案。警方昨日傳召疑人調查,期間疑人否認作案。
涉案人姓歐陽,男性,36歲,澳門居民,保安部隊成員,2013年入職。
事發2017年8月至9月,疑犯訛稱下環街某教育中心推出投資計劃,只需投資50萬港元便可擁有教育中心三分之一股權,每季亦可獲得20萬港元花紅。事主在歐陽某遊說下,分多次提供合共50萬港元參與計劃,但投資後一直未收到相關入股文件,同時亦從未收到任何分紅。直至2018年9月,事主收到疑人通知,指教育中心因涉嫌詐騙政府資助被勒令停業,而中心持牌人亦被拘留,故此無法退款。事主一直向疑犯追討投資款,但被對方一拖再拖,直至去年底向司警報案。
司警調查後鎖定疑人身份,發現歐陽某收款後馬上提取10萬港元現金,隨後將其中30萬用作買車,相關車輛已被警方扣押。經向相關教育中心了解,司警得悉中心從未推出投資或入股計劃,與事主及疑人均不認識,更從未收過事主提供的投資款項。
直至昨日警方傳召疑人到司警局調查,期間疑人否認作案,堅稱有協助事主入股教育中心。警方以相當巨額詐騙罪對疑人落案起訴,移交檢院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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