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第 4批不動產的評定行政法規草案公布,新增評定 6個不動產,分別有 2個紀念物、2個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和 2個建築群,法規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文化局局長梁惠敏稱,至今共有 600多座被評定的建築物,許多屬私人擁有,因此並非所有建築物被評定為文物後,可作為文旅項目和對外開放,但的確文物建築的資源和底蘊是值得被運用,其中 2座建築物將開放,分別是已納入媽閣塘活化片區的原媽閣屠場舊址建築物,以及趙家大屋。她稱,今年會跟進趙家大屋修復工程,招標後才能確定完工時間,會適時公布開放時間。 被評定的 6個不動產分別是趙家大屋、文第士街 1號房屋(國父紀念館)、原媽閣屠場舊址、路環九澳港海關站(原路環衛生分站舊址)、美副將大馬路 1組前公務員宿舍的房屋,以及美副將大馬路 1組前身為原郵電總局職員宿舍的 4幢獨立別墅式住宅。 (謝娜娜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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