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今日公佈,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原庭長鄭學林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鄭學林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
資料顯示,鄭學林出生於1962年8月,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畢業,法學博士。他長期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副庭長、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立案庭庭長,2019年6月任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2022年9月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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