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廣東省紀委監委今晚公佈,日前對潮州市原市長何廣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決定給予何廣延開除黨籍處分、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廣東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潮州市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對何廣延的開除黨籍處分決定,待召開省委全會時予以追認。
經查,何廣延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牟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牟取利益;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牟私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申報、職務提拔等方面牟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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