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政府公報今日公佈多則人事任免,包括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及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的委任及續任名單。
行政長官批示指出,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續任郭婉雯、盛銳敏、杜慧芳、曹錦俊、稅兵、易在成、李洪江、Teresa Lancry de Gouveia de Albuquerque e Sousa Robalo為成員,其中郭婉雯續任主席。新委任成員包括法務局副局長馮炳傑、簡靜霞、梁詠詩及馬天龍。委員會成員的任期自四月一日起至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任期為兩年。
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公佈新一屆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的成員名單,批示自四月十七日起生效,任期為兩年。當中社協執行委員會中,由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戴建業,分別續任協調員及副協調員,兩名僱主組織的代表依然是黃國勝及黃若禮,而勞工組織的代表除柯麗香外,新委任蔡錦富。
社會常設委員會的秘書長續由勞工局副局長陳元童擔任,三名僱主組織的代表包括葉兆佳、覃伯德、馮嘉林,代任人為王彬成、戴凱明、馮健富;三名勞工組織的代表有馮家輝、伍志平,新委任孔憲民,代任人包括劉偉強、鄺子豐及林婉珊。
另外,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續任林燕妮及江銳輝為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任期自四月一日起,為期一年。上款所指的成員以非全職制度執行職務,並有權每月收取相等於公共行政薪俸表二百點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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