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工會法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列席會議。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引述政府稱,在本澳的外僱不可以籌組工會,只可參加,目的是顧及穩定性。另外,若有工會想加入外地非僱員組織或團體,必須經行政長官許可,並在規定時間內加入,過時需重新申請。他表示,會上亦討論過渡條款,在法律生效前,若名稱是工會或工會聯合會,但未完成登記,仍可使用有關的名稱和宗旨,但不能代表會員處理和協商勞資糾紛等事宜。 陳澤武表示,委員會稍後將簽署意見書,預計下月(4月)中送交立法會大會細則性審議。法案生效日期將於明年(2025年) 3月 31日,申請登記期則於明年 1月起展開。 (黃偉昌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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