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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診療商務法下月生效

2024-03-23 06:35






    動物診療商務法下月生效

    場所間隔設備藥物清單即將公佈

    【本報消息】《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將於四月一日生效,規範獸醫的專業資格認可以及註冊制度,並對動物診療、繁殖、售賣、寄養場所制訂准入及監管制度。受業界關注的場所間隔設施設備、藥物清單內容將於近日公佈。

    市政署昨日上午十一時在大樓禮堂舉行記者會,管委會委員林紹源、動物檢疫監管處長蔡淑儀等介紹近期工作。

    市政署日前聯同多個政府部門舉辦四場講解會,介紹法律的施行細則及過渡安排。配合新法的實施,獸醫專業委員會、審議計劃及檢查委員會已依法組成。講解會上,就《獸醫專業資格認可準則》、《獸醫專業工作守則》、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指引等,逐一解答與會者提問,近二百名業界代表出席。現時有關法律的補充性文件已先後出台。

    法律生效後,所有有意在本澳從事獸醫工作的人士,均須進行“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及取得註冊證後方可執業,相關四類場所須持有場所准照方可營業。法律設有過渡性規定,讓業界有足夠時間適應。

    日後,居民如發現獸醫涉嫌違反職業義務,可向獸醫專業委員會舉報;如懷疑有關場所違法,可向市政署反映;涉及消費爭議或索償等事宜,則可向消費者委員會反映或透過民事訴訟追討損害賠償。更多新法法律資訊,可瀏覽市政署動物衛生監督網或獸醫專業委員會專題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