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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法倡明年三月杪生效

2024-03-23 06:35


    允許團體元旦起申請工會登記

    工會法倡明年三月杪生效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上午續與政府代表討論《工會法》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勞工事務局長黃志雄等官員列席。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會後引述政府表示,由於法案生效後,仍有一系列補充性行政法規需時準備,因此建議“工會法”自明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但是法律亦允許團體自明年一月一日起向勞工事務局提出工會登記的申請。

    外僱可參加工會

    會議昨日上午十時舉行,二常會與政府代表討論法案約一小時。二常會主席陳澤武、秘書梁孫旭會後向傳媒總結。陳澤武引述政府表示,“工會法”新文本建議,在本澳的外僱不得籌組工會,但可以參加工會,主要是考慮外僱完約後流動性大,顧及穩定性問題,大部分委員都同意該修法。

    陳澤武續稱,法案新增條文,建議若本澳工會想加入外地非僱員組織或團體,必須經行政長官許可,並在規定時間內加入,逾時需重新向特首申請許可,具體操作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規定。另外,“工會法”建議有三年過渡期,期間名稱是工會或工會聯合會的團體,未完成工會登記時,可續使用有關的名稱和宗旨,但不能代表僱員處理和協商勞資糾紛等事宜。

    可協商個人勞資

    被問及法案生效後,有否評估多少個團體會登記成為工會?陳澤武表示,未有相關的統計,登記工會並非強制性,但法案建議工會能代表會員處理和協商其個人勞資糾紛事宜,換言之沒有登記工會的團體則沒有該代理權,“僱主可以不理你”。 又形容工會的登記不難,相信大部分現有“工會團體”會登記成為工會。

    陳澤武稱,小組會將開始撰寫意見書,同時等政府提交最後工作文本,爭取下月初或下月中提交立法會大會作細則性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