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澳聞
  • 經濟
  • 要聞
  • 體育
  • 藝海
  • 即時新聞
新聞
  • 國際銀行教育會簽合作協議
  • 政協進聖中三校分享國情
  • 高校研建虛實通聯跨境圖書館
  • 《文化雜誌》徵集慶回歸稿件
  • 《非高教專業發展制度》擬出台
  • “五 · 四”籌委訪何厚鏵介紹活動
  • 新聞特搜
  • 高校外交演講賽科大奪冠
  • 建築工程界黔考察建橋技術
  • 民青會:國家航天事業引領創新
  • 海洋智能科技展珠開幕
  • 修繕燈塔
  • 旅博會雲南茶主體館開館
  • 京首辦京澳科技創新論壇
  • 人民日報電子閱報欄多點啟用
  • 澳內地商雙向研學遊線路
  • 青島南區領導訪山東工商聯
  • 潮南區長訪潮州同鄉會
  • 白雲僑聯主席訪僑總促合作
  • 和光會新閣就職迎挑戰

珠V形地僅用於輕軌東線

2024-03-23 06:35




    適用澳法律草案將交立會    象徵式租金磋商中

    珠V形地僅用於輕軌東線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訂定在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法律草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落實人大常委會決定

    行政會昨日下午三時在政府總部公佈多部法律、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法務局長梁穎妍介紹,根據經去年十二月廿九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實施管轄的決定》,授權澳門特區對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依照澳門特區法律管轄。為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決定,特區政府制定相關法案。

    移交日期國務院決定

    法案建議,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是指按照國務院確定的坐標及面積,並經由行政長官批示公佈的地籍圖所劃定的範圍。

    法案明確規定,上述陸地和海域自其移交管轄之日起至以租賃方式取得的使用權期限屆滿為止,適用澳門特區法律。具體移交管轄日期將由國務院確定,並透過行政長官公告公佈。

    按澳大橫琴口岸做法

    為使相關陸地和海域適用澳門特區法律,法案建議該陸地和海域視同位於澳門特區以內的地域和海域。如澳門特區法律針對不同區域而訂定不同的規定,則有關區域視同位於澳門半島以內的區域。

    至於租金,梁穎妍表示,磋商工作按程序進行,相關部門正與粵方溝通。按一三年橫琴澳大校區、二〇年橫琴澳方口岸區的兩次做法,租金是象徵式。目前仍在磋商,未有訊息公佈。根據批覆決定,相關陸地和海域用於輕軌東線項目,用途不得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