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一名男子屢次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對前妻大打出手並恐嚇威脅,珠海香洲區法院以拒不執行裁定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該案是全國首例因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被法院以拒執罪判處刑罰的案件。
被告人張某與前妻2019年4月離婚後,仍住同一屋簷下。離婚後張某時常翻看前妻手機,且拳腳相加更為頻繁,甚至追到前妻單位打罵威脅。
香洲區法院去年10月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惟張某並沒有收斂。去年11月,張某到前妻單位吵鬧,為避免衝突,前妻乘坐同事的車離開,張某駕車追逐逼停前妻後,用棒球棍毆打前妻和司機,被警方行政拘留十日。
然而,張某前腳剛獲得自由,後腳便再威脅前妻,前妻再次向法院求助。去年12月中旬,香洲區法院對張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處罰,並將案件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張某於今年1月被逮捕。本月19日,香洲區法院對張某當庭宣判,以拒不執行裁定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
香洲區法院刑事審判庭一級法官彭帥表示,從2008年以來,該院共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284份,違反比例較低,大約佔5%左右。只有在訓誡後再次違反,或首次違反比較嚴重的,法院才會對其採取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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