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央視訊: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今日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足球協會原常務副秘書長兼國家隊管理部原部長陳永亮受賄、行賄案,法院以受賄罪、行賄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4年。
陳永亮,曾任中國足球協會裁判辦工作人員、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要職。
公訴機關指控陳永亮8年間瘋狂斂財51次。自2015年至2022年,陳永亮51次非法收受20多個俱樂部、地方足協及個人給予的人民幣總額高達1,934.444萬元。
陳永亮為謀求個人對權力的追求,跑官買官,邊腐邊升。在中國足協尋求靠山,多次向時任中國足協黨委書記于洪臣行賄,利用其權力或影響力不斷升遷。為感謝于洪臣給時任中超公司董事長馬成全、中國足協黨委書記杜兆才、中國足協換屆籌備組組長陳戌源打招呼,在提拔任職上給予其關照。先後四次給予于洪臣人民幣共計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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