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中國福特寶足球產業發展公司原總經理、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董錚受賄案,今日在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董錚有期徒刑8年。
2024年1月,董錚受賄案在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一審開庭。董錚被控受賄的2,200多萬元,涵蓋多種事項,包括媒體版權合作、足球賽事承辦、賽事票務代理、場館驗收、商務運營管理、裝備違規處罰、參賽費撥付、球員經紀等。
公訴人表示,2014年至2021年間,董錚非法收受廣州恒大淘寶俱樂部等23家賄賂,共計38次,累計數額2,200多萬元。庭審中,董錚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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