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據微信公眾號“中山紀檢監察”消息,日前,經中山市委批准,中山市紀委監委對中山市南頭鎮原黨委副書記、鎮長藍海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藍海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紀法意識淡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牟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藍海斌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二十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中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藍海斌開除黨籍處分;由中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山市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藍海斌,1971年5月出生,廣東英德人,歷任中山市民政局副局長,中山市東區黨工委副書記,中山市南頭鎮黨委副書記、鎮長,中山市貿促會二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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