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完成討論工會法法案,並簽署意見書,爭取本月 (4月)內提交立法會大會作細則性審議和表決。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在會後稱,法案將規範工會及工會聯合會的組成和登記、明確工會的宗旨必須是以維護和促進僱員的勞動權益為目的等,同時規範工會的活動不得對公共秩序及衛生造成危害,亦不得影響公共及緊急服務的持續有效運作。 他指出,本澳現存的僱員社團有 459個,法案生效期定為明年(2025年) 3月 31日,現有社團在符合相關規定下,明年 1月起可登記成為工會或工會聯合會。(郭錦冰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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