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議員林宇滔提出書面質詢,促請當局說明全面修改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損害的彌補制度的進展,建議參考香港和台灣標準,研究調升至全額薪酬補償。 林宇滔稱,現時本澳僱員若遇工傷,休假時僅可獲 3分 2的薪酬補償,相較香港和台灣的標準更低。他亦接獲求助個案反映,有僱員工傷後按醫生建議休假 1年多後,被保險公司上訴縮減絕對無能力期間為 180日,令工傷僱員徬惶無助,有關情況亦非冰山一角。他指出,保險公司幾乎在 2年訴訟期最後限期才提出上訴,建議當局考慮修法明確異議時限,例如最長 1個月,以平衡各方利益。(潘幸暉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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