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宋敏莉表示,選管會將有序、依法、公平、公正和廉潔開展選舉工作,預料最快本週開會。至於行政長官選委會委員選舉將於 8月 11日舉行,被問及今次行政長官選舉工作是否“遲咗”啓動,宋敏莉回應稱,行政長官選舉日將由行政命令訂定,法律亦規定須與選委會委員選舉相隔至少 60天,她認為是時間上“些少順延”,但根據選舉法完全有足夠時間開展各項工作。 宋敏莉指出,行政長官選舉法修改後,重點包括對選委會委員參選人和行政長官被提名人設資格審查機制,認為是優化及完善選舉程序的重要舉措,對於選管會屬新內容;但相信不影響選舉日程,法律已詳細規定,暫時不會因增加有關工作而需時更長。 她又稱,新選舉法訂定資格審查標準及程序細節,有利於保障整個選舉順利舉行。她提到,當選管會對資格審查作出決定後,利害關係人不可提起聲明異議及司法上訴,屬優化程序。(朱寶儀 梁婉琦 黃翠婷)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