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昨日發佈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的通知。一人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調整至70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調整至120萬元。
此外,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且所購住房為新建一星級綠色建築或新建裝配式建築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上浮10%;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級綠色建築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上浮20%。
申請人同時符合廣州市多種可上浮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為上限,上浮額度不重複累加計算。
《通知》自今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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