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打擊非法賭博犯罪法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稱,非法賭博涉及以牟利為目的,而未獲法律批准,經營、促進及組織線上幸運博彩或互相博彩,最高刑罰可被判處 8年徒刑。 至於在家打麻雀等是否屬非法賭博,陳澤武表示,法案提及非法賭博是指涉及牟利,他舉例在酒樓或家中打麻雀,若無涉及抽水或分紅,並非以牟利為目的,不涉及非法賭博。 另外,線上博彩或刊登相關廣告的責任問題,陳澤武稱,未獲法律批准作出經營的博彩,均涉及違法,法案亦有規範處理。至於博彩犯罪,例如借貸或脅迫他人賭博,他稱法案提出的處罰,例如強迫他人賭博等,可被判處 2年至 8年徒刑。 (黃偉昌 雷翠雲)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