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廣東、福建、廣西、海南四省(區)高級法院今日在湛江共同簽署紅樹林司法保護合作協議,並與林業、紅樹林保護專家、港澳法律學者等共聚湛江,召開首次紅樹林司法保護研討會。
廣東省副省長劉紅兵、廣東省高級法院院長張海波、最高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吳兆祥、廣東省林業局局長陳俊光等出席會議並致辭。根據合作協議,四省(區)法院成立了由各高院院長輪流擔任組長的紅樹林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工作領導小組,專門負責協作法院間的協調聯繫,統籌推進各項協作事項的落實。
四方共同協定,要以加強司法協作為路徑,以共同築牢紅樹林生態安全司法保護屏障為目標,堅持系統思維一體保護、資源信息共享共通、能動履職多元治理,確立了“推動案件裁判規則統一、設立專業化審判機構、建設信息交流平台、共享專家智庫、聯合培訓研討、源頭化解受損風險、打造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基地”等12項具體工作目標。
在研討會期間,與會人員圍繞加快形成協同共治的紅樹林司法保護新格局建言獻策。中山大學法學院院長張亮、中國林科院熱帶林業研究所研究員廖寶文、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院長林峰、澳門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汪超、福建高院副院長姚麗青、廣西高院副院長義芳、海南高院副院長夏君麗、廣東高院副院長林碧艷、廣東林業局副局長王華接、湛江中院院長張堅雄分別作主旨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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