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特區公報今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續任下列人士為第6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九)項、(十一)項至(十五)項的融入國家發展工作委員會成員:
(一)行政長官辦公室代表曾藝;(二)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代表陳玲玲;(三)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代表連興池;(四)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梁詠嫻;(五)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代表黃文傑;(六)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代表林媛。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代表張少雄為第6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十)項所指的融入國家發展工作委員會成員。
本批示所指的成員任期為兩年,自2024年5月21日起產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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