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涉嫌行賄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的林偉,夫婦不服名下 2幅亞婆井的土地被充公,上訴至終審法院被駁回,土地維持歸澳門特區所有。 林偉在 2003年申請,企圖用這 2小幅土地交換鄰近主教山的土地興建別墅,用作行賄歐文龍。終審法院合議庭指出,歐文龍與林偉的案件只是因法院管轄權才分開審理,終審法院把土地的問題留待初級法院審理林偉的案件中處理,不存在違反終審法院已確定的裁決。 終審法院合議庭又認同中級法院的見解,涉案的土地是林偉行賄歐文龍的犯罪工具,且極有可能被再次用於犯罪,不應將有關土地歸還予林偉。雖然對林偉的刑事追訴時效已屆滿,但根據刑法典,即使沒有人因犯罪事實而受處罰,也不妨礙法院將犯罪物件或不法事實產生的物件宣告喪失,並歸澳門特區所有。 (黃翠婷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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