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最高人民法院今日發佈涉婦女兒童案件情況。指出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形勢依然嚴峻,校園暴力問題不容忽視。近期,已滿12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殺人、重傷害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討論引發廣泛關注。截至目前,人民法院共審結此類案件4件4人,犯罪人年齡在12至13歲之間,被依法判處10至15年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近三年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數量總體呈上升趨勢,2021年至2023年,人民法院共審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3,178件,判處未成年人罪犯98,426人,佔同期全部刑事罪犯的2%至2.5%。
司法大數據顯示,2021年至2023年,全國法院一審審結的涉未成年人暴力案件中,被告人為留守兒童的案件共1,835件,佔比22.94%;被告人為單親家庭的案件共556件,佔比6.95%;被告人為再婚家庭的案件共223件,佔比2.79%;被告人為孤兒的案件共19件,佔比0.24%,許多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前缺失家庭關愛和教育。有的父母對孩子成長中遇到的生理、心理困惑疏於關心。
此外,侵害婦女兒童犯罪行為呈上升趨勢。2002年至2023年,全國各級法院審結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27,610件,對44,056名犯罪分子判處刑罰,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罰的26,763人,重刑率達61%;審結強姦犯罪案件51.1萬件,對50.8萬名犯罪分子判處刑罰,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罰的18.7萬人,重刑率達37%;均遠高於普通犯罪近15%的重刑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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