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一名香港男子及一名內地男子早前分別涉嫌拾獲他人遺留的手提袋或手提電話並據為己有,本月14日先後被治安警拘捕,兩名嫌犯同被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兩案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首宗被捕香港男子50餘歲。治安警早前接獲一名居民報案,指其從港珠澳大橋口岸乘搭的士前往氹仔柯維納馬路,落車後發現遺失一個手提袋,經尋找不果,故報警求助,報稱損失約21,000澳門元。
警員透過“天眼”系統鎖定一名涉案男子,本月14日在港珠澳大橋口岸附近將其截獲。經查問,涉案男子承認案發當日乘搭的士時拾獲有關手提袋,將袋內的現金取走並全數花光,而有關手提袋已被棄置。
次案被捕內地男子30餘歲。治安警早前接獲一名居民報案,稱其於氹仔某酒店商場遺留一部手提電話在椅子上,當其憶起後返回尋找不果,故報警求助,報稱損失約8,000澳門元。
警員根據“天眼”及現場監察系統鎖定一名涉案男子,本月14日在高士德馬路一帶將其截獲。經查問,涉案男子承認因一時貪念拾取有關手提電話,警員隨後在其身上起回有關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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