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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生態島」項目查詢市政署、環保局、海務局十數個問題 涵蓋海豚保育、環境影響、建造細節等 無一獲正面回應

2024-04-21 17:41

路環龍爪角對開海面。

當局於去年(2023)年底公佈《海洋功能區劃》、《海域規劃》及《海域使用法》諮詢文本,公佈計劃於路環以南海面建造用海面積2.45平方公里的「生態島」以處理建築廢料,引起社會熱議。意見憂慮將損害附近海域的海洋生態,及有損中華白海豚的生存環境。就此,本媒於本(4)月初分別查詢環境保護局及海事及水務局有關建造詳情,同時查詢市政署近年海豚保育情況。截稿只收到環保局及海務局簡短回覆,針對問題全無回應,只附上數個網頁連結。而市政署則完全沒有回覆相關問題。

市政署:「已讀不回」

針對市政署保育海豚情況,本媒問到,市政署曾於2018至2020兩次委託機構編制《澳門管理水域中華白海豚調查報告》,可否向本報提供完整報告?若不可提供,原因何在?另外,當局曾於2014年與中山大學海洋學院合作《澳門周邊水域中華白海豚調查》研究項目,請問可否提供2014年完整報告?

據澳廣視葡文台本月曾報道《澳門管理水域中華白海豚調查報告》部分內容,指出「澳門管理海域依然為中華白海豚的重要活動區域」、「澳門管理水域是連接兩個河口水域(磨刀門及伶仃洋)的中華白海豚社會關聯度極為重要的棲息地」、曾多次建議設立「澳門管理水域中華白海豚保護區」、「維持此地區(澳門管理水域)良好的生態環境對保護中華白海豚具有極其重要意義」。對於《澳門管理水域中華白海豚調查報告》提出的保育要求,市政署有何對應做法?為何未計劃設中華白海豚保護區?

在保育中華白海豚方面,市政署有何保育責任及角色?

對於「生態島」計劃,環保局指出,工程只佔珠江口水域中華白海豚的活動範圍面積不到0.2%,卻與調查報告內稱整個澳門管理水域對白海豚生態都非常重要相違背。市政署如何理解這「0.2%面積」會否影響海豚生態?

本媒亦要求市政署提供2018年至2023年中華白海豚使用澳門管理水域的概率以及目擊的總數,以及特區回歸後(1999-2024)在澳發現中華白海豚及其他鯨豚物種的擱淺動物情況(發現日期、位置、物種、體長、性別、腐爛程度、死因、屍體去向)。

基於現時在官方發佈資料,只可見2016年至今曾發佈的海豚死亡個案,未能搜索更早前的資訊。而最近一宗為2021年6月黑沙水上活動附近發現中華白海豚屍體,在今年3月底黑沙海灘由市民發現的海豚屍體亦未即日公佈資訊。問到 2021年6月至今是沒有發生中華白海豚擱淺事件,或是曾有擱淺事件但沒有公佈詳情?

在處理擱淺事件上,本媒亦提到,在2017年見新聞稿仍提及當時通報內地中山大學並派員到澳協助解剖, 2017年後有關通報擱淺的新聞稿已沒有再深入講及海豚的死因等保育重要資訊,且對屍體快速火化。問到,市政署後來對擱淺海豚處理流程為何?有否標準流程供檢驗、解剖及通報相關保育機構?請介紹「鯨豚擱淺救護網絡」作用為何?當局與其互動及通報的做法為何?

另外,市政署會否參考香港保育中華白海豚做法,以相對完整機制應對擱淺事件?例如,由政府負責並外判組織(過去香港海豚保育學會負責、現時海洋公園保育基金負責)進行解剖、即時聯絡傳媒公佈,在網站列明每年鯨豚攔淺個案數量、交代解剖結果和成因判斷等。

本媒在本月3日以電郵查詢市政署,羅列以上多個問題,均有關海豚保育機制、資訊公開等重要流程。但截至21日未見市政署有任何回覆。

環保局、海務局:「生態島」資訊請見網頁

此外,針對「生態島」建設,本媒去信環保局及海務局詢問細節。包括「生態島」準確位置為何(路環以南一公里內?)、建造預算及時長、可能產生的噪音及污染評測、落成後「生態島」到路環島的交通方式及可能造成的污染。

本媒問到該兩局,整個「生態島」項目預算為何?第一期預算是多少?以及第一期完成的時間表?第二期預算是多少?以及第二期完成的時間表?

「生態島」建成後預計將可容納多少建築廢料?分別在建造完成、到廢料傾倒飽和後,並配合《建築廢料管理制度》,有何分階段對策以解決廢料增加的問題?除《建築廢料管理制度》外,針對建築廢料「源頭減廢」仍有何對策及目標?其中可回收或重用比率佔比多少?

見介紹指「生態島」期望使用期限不少於20年,請問上限年期為何?「生態島」除一、二期外會否擴建,或到達上限年期後有何解決廢料的永續方案?據介紹,「生態島」實質是由「大量不可燃建築廢料」所構成,包括不可作填海物料再利用的非惰性拆建物料如「海泥、混雜建築廢料及爐渣」等。其中對環境與海水的污染如何控制及評估?有何準則?

另外,據當局介紹,該「生態島」為「委託科研機構,在參考新加坡實馬高島(semakau)堆填區的成功案例」而興建。但新加坡當局除興建實馬高島外,因應國家高速發展,仍面對嚴峻垃圾問題。請問本澳除參考「實馬高島堆填區」外,還有何更多參考,以證明此為唯一可行之處理垃圾/建築廢料方案?

本媒亦問到有關「生態島」項目中維護自然生態的具體做法,以及預期具體成效。有何具體措施使填海並傾倒垃圾、保證對自然及人體無害同時有效維護自然生態?並保護海陸環境可不受影響同時得到正面發展?並請當局詳述「生態島」中「生態」的定義為何。

針對《海洋功能區劃》、《海域規劃》及《海域使用法》諮詢文本中所提及的「海洋保護區」、「海洋保留區」,對於當局所提及的「保護珍稀、瀕危海洋生物物種、經濟生物物種及其棲息地」具體將進行什麼保護工作?預期成效為何?如何回應中華白海豚調查報告中提及的保育要求?

對於環保局提及「生態島」面積只佔白海豚在珠江口活動範圍內只佔0.2%的說法,與調查報告所證澳門整個水域對白海豚生態都很重要有所違背,當局如何理解該0.2%範圍的重要性?

對於上述問題,環保局及海事局統一簡短回覆「可查閱兩局網頁的相關專題」,並附上三條網頁連結取代完整回應。分別是:「關於生態島的運作規劃、時間表等相關資訊已載於環保局網頁的《生態島構思介紹》專題;關於建築廢料處置方式的相關資訊已載於環保局網頁的《處理澳門建築廢料之分階段措施》專題;關於《海洋功能區劃》等問題,請查閱海事局網頁。」

本媒針對該項目的各方面仔細查詢,本意是爭取當局一個說法,嘗試以透明資訊取得社會信任,亦事先查閱過網上相關連結和網頁,才查詢對其他網上未充分說明的細節。但當局只簡短回應連結及已公佈的資訊可謂「答非所問」,從該三個部門的回應態度可見敷衍,其中市政署甚至沒有回覆。可見該次查詢無法達成有效溝通,只能視為一次未獲回應的單向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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