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城市規劃和建設局近日發佈公示公告,“澳門新街坊”項目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條款變更,符合條件的澳門居民在購買“澳門新街坊”住宅時,可不執行珠海市及橫琴相關房地產限購要求。
公告指,“澳門新街坊”已於2020年4月21日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合同,現珠海橫琴澳門新街坊發展有限公司申請變更土地出讓合同部分條款。變更後,凡年滿18歲的澳門居民,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頒發的有效身份證件,即可不受珠海及橫琴現行的限購約束,參與購買“澳門新街坊”住房。具體要求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意見為準。
本次公示期為5個自然日,截止日期為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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