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 2常設委員會,首次討論旅行社業務及導遊職業法案,列舉問題清單,將邀請政府代表出席會議說明。 法案建議禁止地接社收取低於成本的價格,目的是希望更有效打擊“零團費"的旅行團,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地接社不能低於成本營運,若違反相關規定,可被罰款 5萬至 7萬元。他又表示,首次討論法案的內容,包括涉及在本澳經營旅行社及導遊的相關規定,政府發牌程序亦有清晰規範,申請旅行社牌照,需迎合營業場所的發牌要件等。 法案亦建議引入小語種的外僱導遊作為補充,以配合澳門開拓新國際客源。 (黃偉昌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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