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修改道路交通法法案,有委員希望政府引入的扣分制,能夠有清零制度。 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表示,經過 2次會議,委員會就法案定出 4大問題,分別是立法方式及配套法規、法案與立法法的匹配和關係、輕微違反制度的檢視和引入扣分制。她稱,有關問題牽涉到整個法案結構及內容,將邀請政府代表解釋說明。 李靜儀稱,鄰近地方的扣分制有清零制度,有委員希望本澳亦能夠設立。她表示,根據法案文本,若駕駛者被扣 6分,將停牌 3個月,被扣 12分停牌半年,有關駕駛者在被扣 6分以下時,可報讀駕駛進修課程,合格便可加回 3分,希望提高駕駛者的安全意識。 李靜儀又表示,委員亦關注法案提及的行人過馬路安全問題,以及駕駛者禁止使用通訊設備,希望政府代表進一步說明。 (黃偉昌 雷翠雲)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