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交通事務局持續巡查各公共停車場,於發現可歸責管理公司的情況,按相關招標案卷承投規則的規定作出跟進,今年1月至4月期間共對7宗個案處罰。
當局今日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就早前湖畔大廈停車場因閘機故障影響駕駛者駛離停車場,交通事務局共接獲5宗涉及相關事件的意見反映。經交通局了解,是次故障為突發網絡異常引起,管理公司當時已作應急處理,包括為離場車輛登記及手動開啟閘機,並派員到出口閘機協助車輛離場,以先放行後補扣泊車費方式處理,暫沒有跡象顯示管理公司存在處理失當。
對於有意見反映有電動車長時間停泊於充電位,當局表示,根據第28/2023號行政法規《公共泊車服務的營運及使用條件》第三條,有關行為並沒有違反使用規則。然而,交通事務局注意到部分電動車長時間停泊於充電車位的問題,呼籲電動車車主於車輛完成充電或不用充電時,應主動將車輛轉泊至非充電車位,騰出充電位供其他有需要車輛使用,善用公共泊車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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