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多單位今日聯合發佈《關於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明確六大舉措,包括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購,取消商品住房限售年限。
在珠海市範圍內購買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再審核購房人資格。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規定(有限制產權轉讓的除外),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在資金支持方面,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資金流動性控制指標範圍內,實施合理的配貸系數,將單繳職工貸款最高限額調整為60萬元,雙繳職工貸款最高限額調整為100萬元。
同時要求加快推進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落地見效,對符合“白名單”要求的合規房地產項目積極給予資金支持,做到“應貸盡貸”,保障項目按時建成交付,切實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相關部門將指導金融機構優化貸款審批和發放流程,加快放款速度。對開發建設暫時遇到困難但資金基本能夠平衡的項目,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通過存量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新增貸款等方式予以支持。另外,六大舉措還提及商品住房價格備案時間間隔由三個月調整為一個月。
文件印發的通知中明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可參照制定相關調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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