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珠海紀委今日公佈,日前,經珠海市委批准,珠海市紀委監委對珠海仲裁委員會原主任王瑞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瑞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廉潔底線失守,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毫無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加快土地使用權轉讓、項目拆遷工作等方面牟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瑞森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珠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珠海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瑞森開除黨籍處分;由珠海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王瑞森51歲,江西玉山人。曾任珠海市委副秘書長、富山工業園管委會主任,橫琴新區管委會副主任,珠海市商務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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