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拱北海關所屬港珠澳大橋海關近日查獲一宗粵港兩地牌車司機違規攜帶高價值葡萄酒進入內地的案件,查獲55瓶葡萄酒,總價值19.1萬元。
5月9日,一輛粵港兩地牌車駛入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進境通道,現場關員巡查時發現該車存在異常。經進一步檢查,關員從該車扶手箱、第三排座位、車尾箱等多個位置發現高價值葡萄酒,共55瓶。5月22日,經鑒定,該批葡萄酒總價值19.1萬元。目前,海關已按規定對當事人予以處罰。
拱北海關提醒,根據相關規定,酒類製品屬於國家限制進境物品。15天內首次進境的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因私往來港澳地區的內地居民,免稅攜帶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1瓶(0.75升以下);其他旅客免稅攜帶進境酒的限量為12度以上酒精飲料2瓶(1.5升以下);短期內多次(即15日內進境超過1次)來往香港、澳門地區的旅客,不能免稅帶酒進境;不滿16周歲的旅客不能攜帶酒進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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